青海地动已致1死8伤,多景区临时关停
" 如果不签字,这份事情你就别干了。"面对曾历任这家村镇银行业务生长部总经理、分担信贷的副行长谢某下的最后通牒,时任原双辽吉银村镇银行个贷部总经理岳某,最终在多份违规放贷质料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这一签,也让他深陷一场连续三年、涉案 13 人、造成 7.8 亿元幻魅账的违法放贷大案。2026 年 6 月,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违法放贷案,作出了终审判决,驳回岳某等 5 名员工 " 受领导胁迫 " 的上诉理由,13 名涉案银行人员全部被治罪量刑。原双辽吉银村镇银行是外地一家县域村镇银行,由吉林银行在 2011 年提倡设立。目前该村镇银行于 2025 年 9 月被吉林银行吸收合并,改制设立支行,原机构解散,相关业务由吉林银行双辽分支机构承接。依据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的裁判文书,2016 年至 2019 年间,这家村镇银行上至董事长、行长,部分总经理,下到一线主办、辅办客户经理,形成了一条自上而下的违法放贷流水线,十余名银行人员加入其中。判决书显示,曾历任业务生长部总经理、分担信贷的副行长的谢某,在时任董事长安某(另案处理)、行长王某的授意下,牵头组织实施违法放贷。其最常用的手段就是 " 借户顶名、垒大户 "。" 也就是借用多家企业、自然人的身份拆分贷款,把大额资金集中输送给实际借款人。" 一位城商行分担企业贷款的卖力人告诉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,这种情况在业内一经并不少见,其实质是用名义借款人的信用额度来笼罩实际用款人的资金需求,从而绕过单户授信上限和资质审查。整体违法放贷的链条也十分清晰:在获得董事长、行长指示后,谢某下达指令,指示分担企贷、个贷的卖力人,以及个体客户经理(信贷员) 跳过贷前视察环节,仅以借款主体提供的资料为依据就发放贷款。谢某自己在任审贷会成员期间,对上述贷款的审批也均投票同意。在这条流水线上,不做实地贷前视察,不核验经营流水,不核实资产欠债和担保资质,银行设立的贷前、贷中、贷后的风控体系形同虚设。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剖析师王蓬博告诉本报记者,在信贷流程上,所有银行都需要遵守相关划定," 客户申请、资料审核、征信盘问、实地视察、危害评估、审批决策、条约签订与放款等环节都有划定。"关于为何会泛起 " 三查失守 " 的现象,王蓬博指出:" 相比大行,村镇银行审批链条更短,部分小额贷款可在支行层面完成终审,决策权下放水平高、灵活性强可能也是原因之一。"案发后统计显示,三年间,谢某为李某等同一批实际借款人违法发放贷款 182 笔,其中 162 笔形成幻魅账,损失约 6.2 亿元;别的,该行还向多家企业违法放贷 49 笔,造成银行损失 1.64 亿元。合并盘算,谢某的违法放贷行为导致银行直接经济损失近 8 亿元。而其时,这家村镇银行的资本金,才刚刚过 1 亿元。2025 年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。谢某作为主要策划者与实施者,被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也是本案唯一被判实刑的人员。其余 12 名被告人因具有自首等情节,依法获得减轻或从轻处分,最终被判处缓刑。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银行刑事业务部吴玉冰律师指出,在违法发放贷款罪配合犯法中,量刑差别主要依据 " 犯意提起、业务决策职位、行为作用、违法赢利情况 " 等标准综合判定。" 本案谢某作为违法放贷模式的主要策划者、实施者,在整个犯法链条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;其余 12 人则多为执行环节的下层人员,无独立决策权,因此被依法认定为从犯,量刑上也体现出了明显区分。" 吴玉冰增补道。一审判决后,岳某等 5 名被告提起上诉。在上诉书中,时任个人信贷部总经理岳某称,副行长谢某曾以 " 不签字就别干了、开除 " 相威胁,自己 " 内心始终抗拒 " 但 " 无法拒绝 "。另外 4 名上诉的客户经理也声称只是 " 被动配合 ",自己不肯加入违法放款,请求认定为 " 胁从犯 ",免予刑事处分。二审法院审理后,对上述辩白逐一作出了回应。法院首先明确了胁从犯的认定标准——被胁迫必须具有现实性与紧迫性。" 来缺乏逃避 " 是权衡紧迫性的重要原则。若行为人有时间和条件挣脱胁迫,却未接纳任何行动,则难以组成刑法意义上的胁从犯。具体到本案,相关上诉人治理了数十笔贷款,均是差别时间治理,具有恒久性和重复性。上诉人所称的 " 不治理就会失去事情 ",只是一次性的语言威胁,对相关违法行为是否治理并不具有紧迫性,亦不保存来缺乏逃避的问题。法院据此认定,即便保存一定职场压力,也不组成刑法上的胁从犯事由。法院同时强调,银行信贷人员依法负有独立审查义务。即便保存上级指示,也不料味着可以免除贷前视察、贷时审查的义务。在本案中,个人信贷部、企业贷款部的相关人员在未经现场勘查的情况下,向危害治理部递交了不实的信贷资料,结合原原双辽吉银村镇银行内部划定来看,贷款真实性的审核责任,始于客户经理的实地视察,因此违法发放贷款的过失审核责任的泉源在个人信贷部、企业贷款部。最终,二审法院在 2026 年 6 月作出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吴玉冰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,在金融犯法案件中,以 " 执行上级指令 " 作为焦点抗辩理由十分普遍。她体现," 其中一类典范情形就是职场压力类抗辩——好比以不完成放贷任务绩效清零、不配合就被调解至边沿岗位、领导以开除相威胁等为由,主张自己是迫于职场压力被动执行违规指令,主观上并无犯法故意。但从本案的终审判决来看,这类抗辩并未获得法院支持。"原原双辽吉银村镇银行的违法放贷案并非孤例。近年监管罚单、刑事判决显示,其中村镇银行、县域农商行正在成为违规放贷的高发区,一旦造成重大损失,极有可能触发刑事犯法。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依据企业预警通数据梳理,截至 7 月 2 日,监管对 523 家银行累计开出 2975 张罚单,罚没金额达 10.19 亿元。其中,信贷业务违规是绝对主力。上半年信贷违规罚单达 1858 张,较去年同期的 1226 张增长 50%,占全部罚单的六成以上。从处分案由来看,贷款 " 三查 " 未尽职以凌驾 55% 的占比位居榜首,违规治理发放贷款紧随其后,二者成为银行业信贷相关处分中排名前二的高频违规情形。农商行、村镇银行是罚单的 " 主力军 "。 据企业预警通数据,2026 年上半年,农商行被开出超 300 张罚单,罚没金额约 2.5 亿元。若将农商行、村镇银行及信用社合并统计,三类机构合计被开出 470 余张罚单,罚没金额约 3.3 亿元,在全部罚单数量中占比近 40%,罚没金额占比约三分之一。王蓬博体现,部分机构公司治理薄弱,内部制衡机制不健全,叠加地方人情社会影响,就容易形成操作空间。" 近 40% 的罚单指向农商行、村镇银行等,说明其危害管控能力与业务扩张速度不匹配。一方面可能下层人员考核压力大,越发重视规模;另一方面技术系统落后,难以有效识别虚假质料或异常交易,导致制度防地被人为绕过。" 王蓬博体现。吴玉冰律师对此体现认同,她指出,村镇银行、县域农商行频现违规放贷,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。第一,经营压力倒逼。中小银行吸储难、资金本钱高,许多机构选择靠扩大放贷规模维持收益,而 " 借户顶名 " 正是快速做大规模的捷径。第二,治理保存缺陷。部分村镇银行由民企控股,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、指令放贷向自身或关联企业输送资金,致使贷前视察、贷中审查、贷后治理 " 三查 " 制度流于形式。第三,人情关系庞大。村镇银行效劳规模局限乡镇、县域,信贷人员与外地企业、自然人保存深度人情往来,下层员工碍于人情、考核压力,主动或被动配合制作虚假信贷资料,由此也催生了违规放款。监管层显然已注意到这一问题。2026 年 4 月,金融监管总局宣布《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步伐(征求意见稿)》,拟将村镇银行主提倡人的最低持股比例从 15% 提升至 51%,从制度层面压实提倡行危害兜底责任。与此同时,村镇银行整合大潮连续加速——截至 7 月 2 日,各地监管部分年内已累计宣布 108 家村镇银行获准解散的通告。这场 " 减量提质 " 的重组,正在从源头上化解村镇银行的危害隐患。